8月24日,在沈阳市司法局法律宣传处和沈阳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联合主办的“校园安全与法律责任”培训班上,盈科(沈阳)徐双泉主任应邀做了题为 “校园安全与法律责任”的专题讲座,市属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或举办者将近20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徐双泉律师首先从“安全”的内涵出发,详细阐述了校园安全的完整概念和关注校园安全问题的重要意义。随后,徐律师以应对校园危机的原则、危机应急启动程序、危机的处理阶段、危机恢复管理等四个方面为主线,着重向学员们介绍了校园安全问题中涉及的法律责任,并从法律责任的概念、分类、形式到权责划分,徐律师都一一做了深入的讲解。在培训过程中,徐律师还以“宋山木案”为例,分析了民办教育机构应对学校危机的法律程序和方案;在分析一起校园意外伤害案件时,徐律师根据案情介绍让学员们判断学校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这种互动形式让现场气氛更加活跃起来,学员们也因此对法律责任的认定有了切身的体会。
参加此次培训班的学员大多为沈阳市属民办教育机构的创办者或负责人。徐双泉律师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学员们对校园安全问题和相关法律责任以及应对危机的措施都有了清晰的了解。讲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位学员表示,“我听过很多次关于校园安全主题的讲座,但像今天这样把校园安全和相关法律案例结合在一起的讲座,还真是第一次参加,感觉受益匪浅。”
|